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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详解:哪些产品不属于稀土相关物质管制范围

来自:Admin发布时间:2025-9-18

2025 年 9 月 16 日,商务部产业安全与进出口管制局发布《两用物项常见问题解答之五(稀土相关物项)》,针对电机转子、传感器组件等下游产品是否属于管制范围作出明确界定,同时梳理了 2024 年以来稀土及战略金属出口管制政策脉络,为企业合规出口提供清晰指引,有效缓解了市场对 “管制范围泛化” 的担忧。

此次解答核心聚焦 “不属于稀土相关管制物项” 的三类场景,精准划分深度加工产品与管制物项边界。在电机部件领域,将磁体内嵌、集成轴芯 / 轴承等零部件的转子、定子组件归为深度加工产品,明确排除在 2025 年第 18 号公告(以下简称 “18 号公告”)管制范围外;传感器领域,集成芯片、电路板且经注塑成型的传感器部件或组件,同样不纳入管制;下游应用端,烧焙处理后的催化剂粉末、含氧化镓的荧光粉,以及装有磁吸功能件的塑料磁力积木、手机磁吸背板、磁吸充电器等消费产品,均不在管制清单内,这一界定为电子、玩具、消费电子等行业企业消除了出口顾虑。

回溯政策背景,2024 年以来我国稀土及战略金属出口管制体系持续完善。2024 年 9 月实施锑等物项出口管制,12 月加强对美两用物项出口管控;2025 年 2 月将钨、碲、铋、钼、铟纳入管制,4 月进一步对部分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管制。商务部明确,此类管制基于国家安全与国际防扩散义务,符合国际通行做法,而中重稀土作为 “工业黄金”,在电子、激光、军工等战略领域不可或缺,其管制更是维护产业链安全的关键举措。为强化政策落地,2025 年 5 月国家出口管制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还在深圳部署打击战略矿产走私专项行动,海关对稀土、超硬金属等物项的核查力度持续加大。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解答还补充了稀散金属与稀土元素的分类及用途,帮助企业精准识别管制对象。镓、锗、铟、碲等 “稀散金属”,虽常伴生于其他矿物中,却是集成电路、液晶显示屏、光电仪器的核心材料;钐、钆、铽等 “稀土元素” 中,中重稀土是本次管制重点,其化合物、混合物及部分初级制成品需严格遵守许可要求,而深度加工的电子元器件(如电机、扬声器)则不受限。同时,政策还明确了 “机械加工”“混合物”“永磁材料” 等关键概念的定义,例如 “机械加工” 仅指车、铣、刨、磨等切削工艺,避免企业因术语理解偏差引发合规风险。

针对企业合规操作,政策给出多维度建议。出口前需厘清 “物项属性、目的地、最终使用者、用途” 四大核心问题;日常经营中要定期开展法规培训,确保员工掌握管制清单范围;还需建立风险评估与内部审查程序,识别易违规环节,杜绝未经审查的管制物项出口。对于规模较大的企业,建议依据《商务部关于两用物项出口经营者建立出口管制内部合规机制的指导意见》搭建完整合规体系。若企业对物项管制属性存疑,可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申请咨询,由官方研判答复,避免因误判导致出口受阻。

此次《常见问题解答》的发布,既是对稀土出口管制政策的细化补充,也是我国推动出口管制 “透明化、精准化” 的重要体现。对于出口企业而言,需及时吃透政策边界,做好内部合规管理,在遵守管制要求的同时,稳步拓展海外市场;而政策层面的清晰界定,也将进一步规范稀土及战略金属贸易秩序,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