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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深圳口岸联合行动 查获580箱一类爆炸危险品

来自:Admin发布时间:2026-6-12

近期国内两大重要港口接连查获瞒报出口的一类爆炸品,涉事货物分别为射钉弹与爆炸式铆钉,两类物品因认知度较低,极易被当作普通货物收运,给海运物流、港口作业带来极大安全隐患,也为外贸企业、货代及航运行业敲响了安全合规警钟。

宁波北仑海关在日常出口货物查验工作中,发现一票申报品名为手电筒、钉枪的货物存在异常。工作人员开箱核查后,在常规货品之外,查获了多箱独立包装的射钉弹,这批射钉弹仅采用简易包装,未按照危险货物标准进行规范处理。经专业机构检测鉴定,该类射钉弹内部含有火药,明确归类为第 1 类危险货物也就是爆炸品,现场清点数量共计 80 箱,总数达 4 万枚。目前这批违规货物已按照相关流程移交至对应部门做后续处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出口危险货物的生产企业必须提前向海关申请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鉴定,凡是使用未经鉴定或鉴定不合格包装的危险货物,一律禁止出口,此次查获的射钉弹不仅存在瞒报问题,包装也完全不符合危险品运输要求。

5 月 26 日,深圳蛇口海关也在出口货运渠道查获大批量同类危险货物。查验人员在巡检过程中,凭借专业经验发现一批货物外观、形态存在疑点,随即开展细致核查并送检。最终确认该批货物为爆炸式铆钉,其内部装填火药,依靠爆炸作用力完成紧固作业,同样属于第 1 类危险货物。经现场清点,此次查获的爆炸式铆钉多达 500 箱,总量高达 200 万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相关规定,出口货物发货人有义务向海关如实申报货物属性,并按要求提交对应的许可证件与全套单证。爆炸式铆钉作为易燃易爆的一类爆炸品,运输、仓储、装卸都有着严苛的国家标准与操作规范,企业不得刻意隐瞒货物性质、假借普通货品名义闯关。

射钉弹、爆炸式铆钉虽在工业施工领域应用广泛,但由于外形和常规五金配件相似度较高,加之部分从业人员对危险品分类认知不足,长期以来成为出口瞒报、误收误运的高发品类。这类内置火药的爆炸品在港口堆存、集装箱运输、船舶航行途中,一旦遭遇高温、挤压、碰撞等情况,极易引发燃烧、爆炸事故,不仅会造成货物损毁、船舶受损,还会直接威胁现场作业人员、船员的生命安全,甚至引发重大海上安全事故,扰乱港口正常运营秩序。

接连两起案件累计查获危险货物 580 箱,也暴露出部分出口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心存侥幸,为压缩成本、规避危险品申报流程刻意夹藏、虚假申报的违规行为。海关部门持续加大口岸查验力度,依托风险研判、人工查验等多种手段精准拦截各类涉危不报货物,严厉打击危险品走私、瞒报等违法行为。

对于广大外贸企业、货运代理、航运及港口物流从业者而言,务必主动学习危险品分类知识,精准辨别射钉弹、爆炸式铆钉等易混淆货品,严格遵守进出口申报规则与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货物出货前如实报备品类、属性,规范使用合格的危险品包装,配齐各类法定单证,从源头杜绝违规行为。各相关主体还应强化内部安全培训,厘清岗位职责,建立货物核验机制,避免因认知盲区或投机心理触碰法律法规红线,共同筑牢口岸货运与海上运输的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