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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发布新规 规范机床类设备出口申报 月底正式实施

来自:Admin发布时间:2026-6-10

海关总署于 2026 年 6 月 5 日发布 2026 年第 77 号公告,配套解读文件同步对外公布,该公告旨在落实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要求,规范车床、铣床、磨床及同类材料加工设备的出口申报工作,将于2026 年 6 月 30 日正式施行,适用范围涵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相关流转货物

公告明确监管货物为可配备多轴成形控制装置、用于切削金属、陶瓷或复合材料的机床及组合设备,归属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范畴。文件细化了全渠道出口申报规则,要求出口企业先区分货物是否为管制物项,并在报关单、C 类快件报关单、跨境电商申报清单的备注栏标注对应说明,管制类货物还需填写专用管制编码。在申报要素填写上,企业需参照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相关参数,完整填报禁限管制识别码、产品特性与用途等信息;其中跨境电商渠道禁止使用仅填报税号前 4 位的简化模式,必须填写完整税号

针对收发货及生产主体信息,各类申报单据均需如实填写境外收货人全称,跨境电商申报清单还必须填报境内生产或销售单位,不得用电商平台、企业名称替代。随附单据方面,常规报关单需提交合同、发票、技术资料,C 类快件可通过纸质或光盘递交单据,跨境电商清单则无需额外附单

海关强调所有申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单据、物流信息保持一致,对合规货物加快通关,对存疑申报将启动核查,核查期间货物不予放行。此次政策落地是为维护国家安全、履行国际防扩散义务,引导相关出口企业依法合规开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