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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新政落地 多类出口货物及跨境服务可享免税

来自:Admin发布时间:2026-4-24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6 年第 11 号公告,出口业务增值税免税政策已明确适用范围,覆盖出口货物与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两大类别,同时包含放弃退(免)税、逾期未补齐凭证等特殊情形,政策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

适用增值税免税的出口货物涵盖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古旧图书、海关编码前四位 9803 的软件产品与网上传输出口并完成合同登记的软件、含黄金铂金及钻石饰品、国家计划内出口卷烟、购进时无专票但单证齐全的已使用设备、非列名生产企业不符合视同自产的外购货物、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油画花生果仁等指定货物、外贸企业持普通发票等合法凭证出口的货物、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特殊区域内纳税人出口区域内货物、边境地区人民币现金结算出口货物、生产企业简易计税出口货物、未作销售的出口样品展品、无法收汇且不合规视同收汇货物、未按规定单证备案货物、国家批准免税店销售货物、特殊区域内企业间销售区域内货物。适用免税的跨境销售服务与无形资产包括境外工程项目建筑与监理、境外工程勘察勘探、境外会议展览、境外仓储、境外使用有形动产租赁、境外广播影视播映、境外文化体育教育医疗旅游、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收派与保险、境内保险公司提供的境外投资保险与境外再保险、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电信知识产权等服务及境外广告、无运输工具承运国际运输、为境外单位提供的境外相关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简易计税的跨境服务无形资产、特殊区域内为境外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无法收汇及未单证备案的对外修理修配、外贸企业持合法凭证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

此外,纳税人主动放弃退(免)税选择免税,以及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补齐凭证的出口业务,同样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相关出口企业可对照范围准确适用,合规享受免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