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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第 282 号令落地 2026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

2026 年 1 月 13 日,海关总署发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 282 号令,下称《信用管理办法》),将于 2026 年 4 月 1 日正式实施。此次修订以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为核心,通过 12 项关键调整重构海关信用管理体系,既为外贸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带来政策红利,也对企业合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成为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支撑。

一、理念与范围突破:信用监管贯穿全链条,覆盖场景再延伸

《信用管理办法》首次在总则中明确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标志着海关监管从 “流程管控” 向 “信用驱动” 转型 —— 将信用管理嵌入事前资质认定、事中动态监测、事后奖惩联动全链条,通过信用等级实现差异化监管。

在适用范围上,新政突破传统 “注册备案企业” 边界,将 “未注册备案但经营活动与海关进出口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 纳入监管范畴。例如,未备案的货代企业、进出口货物 “影子企业” 若存在违法行为,海关可参照《信用管理办法》实施信息采集、信用评级及差异化管理,进一步织密进出口领域信用监管网络,杜绝 “监管盲区”。

二、核心变革:五级信用体系落地,AEO 红利惠及中小企业

本次修订最受关注的亮点,是将原 “高级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失信企业” 三级体系,优化为高级认证企业、认证企业、常规企业、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企业五级体系,通过层级细分实现 “精准画像、分类施策”。

1. 新增 “认证企业”:中小企业的 AEO 准入通道

在 “高级认证企业” 与 “常规企业” 之间增设 “认证企业” 等级,专门为中小外贸企业设计适配标准 —— 对比高级认证企业,认证标准适当降低内控复杂度、财务指标等要求,同时保留 AEO 资质核心权益。作为中国 “经认证的经营者”(AEO)成员,认证企业可享受国内通关便利(如降低查验率、优先办理通关手续),还能借助中国与 31 个经济体(覆盖 57 国)的 AEO 互认机制,在境外港口获得快速通关待遇,显著降低跨境物流成本。

2. 新增 “严重失信企业”:强化惩戒精准度

将 “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安全、破坏市场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 的企业列为 “严重失信企业”,同步纳入 “进出口海关监管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适用最严格惩戒措施(如高频查验、限制参与政府采购、联合失信惩戒)。认定时需综合考量主观恶意、罚没款数额、社会影响等因素,避免 “一刀切”,同时明确连续 3 年无严重失信行为方可上调等级,形成 “惩戒 - 修复 - 提升” 的闭环管理。

三、认定与管理优化:容错机制护航守信企业,动态调整更灵活

1. 认定标准:宽严相济,适配企业实际

  • AEO 企业标准:修订高级认证企业标准,解决原标准中检验检疫类指标少、操作难度大等问题;同步制定认证企业标准,兼顾中小企业经营规模与管理能力,例如放宽财务指标要求、简化贸易安全核查流程。
  • 失信标准:对 “偶发性违规”“高货值低报关量企业” 适当放宽认定阈值,例如非报关企业一年内违规处罚金额累计超 100 万元(原无差异化)方可认定失信,且若累计处罚金额未超上年度进出口总值 1% 可豁免;同时将 “吊销许可证件、禁止报关” 等资格罚纳入失信标准,填补重罚未入信用评价的空白。

2. 容错与复核:为守信企业减负

  • 容错机制:AEO 企业若出现轻微违规但未达失信标准,可申请 “暂时保留等级、暂停便利措施”,整改合格后恢复待遇,避免 “一次违规即降级” 的严苛限制。
  • 简易复核:对 “长期信用良好、无违规记录” 的高级认证企业,海关通过系统动态评估后可简化复核流程,实现 “免提交资料、免现场检查”,大幅降低企业维护 AEO 资质的人力成本。

3. 信用修复:明确路径,便捷操作

新政统一失信信息分类与修复规则:

  • 信息分类:将失信信息分为 “轻微(警告、简易程序处罚)、一般(普通行政处罚)、严重(吊销证件、走私处罚)” 三类,分别设定不同公示期(最短公示期满可申请修复,最长公示期满自动停止)。
  • 修复流程:企业通过 “信用中国” 平台一口申请,纠正失信行为、消除影响后,海关审核通过即停止公示并解除惩戒措施,帮助失信企业快速回归合规轨道。

四、企业应对策略:把握红利窗口,筑牢合规底线

《信用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企业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不同类型企业需针对性布局:

1. 中小企业:积极申请 “认证企业”,激活 AEO 红利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尽早梳理自身合规状况,重点完善内控流程(如单证电子化追溯、贸易安全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表,借助 “认证企业” 较低的准入门槛获取 AEO 资质,尤其在出口业务中,可通过 AEO 互认提升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2. AEO 企业:动态维护信用,享受简化管理

高级认证企业需建立 “日常监测 - 定期自查” 机制,跟踪海关信用评价指标(如违规记录、通关效率),确保符合简易复核条件;认证企业则需聚焦核心合规指标,避免因轻微违规影响资质,充分利用 “容错机制” 化解偶发风险。

3. 失信 / 常规企业:重视信用修复,规避降级风险

失信企业应按修复要求及时整改,主动申请信用修复,避免进入 “严重失信” 名单;常规企业需强化合规意识,重点防控 “税款拖欠、虚假申报、抗拒稽查” 等高危行为,逐步向认证企业升级。

五、政策配套:宣讲与服务同步,确保红利直达

为帮助企业精准把握新政要点,海关总署将联合天津、上海、黄埔等海关,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至 20 日举办 “关企零距离” 政策宣讲会,由《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组成员现场解读认定标准、操作流程等关键内容,企业可通过 “中国海关信用管理服务平台” 报名参会或观看线上直播。

此次《信用管理办法》的修订,是海关落实高水平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举措。通过信用等级的精细化划分、监管措施的差异化实施,既为诚信企业提供更便捷的通关环境,也通过严格惩戒倒逼失信企业合规经营,最终形成 “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的良性循环,为外贸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企业唯有将信用管理融入日常经营,才能在新型监管机制下实现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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