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突禁 15 类业务,非公民商业路在何方?
坦桑尼亚在 7 月 28 日发布了第 487A 号政府公告,明确列出 15 类禁止非公民经营的商业活动,涵盖商品批发零售(特定大型业态除外)、移动支付、手机及电子设备维修、沙龙业务等领域。这一政策犹如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在国际商贸领域激起千层浪,也给外贸人们出了一道棘手难题。
对于已在坦桑尼亚布局相关业务的中国投资者而言,处境尤为尴尬。持有相关业务有效许可证的,虽能继续运营至许可证到期,但到期后无法续期。这意味着之前苦心经营的业务面临 “腰斩”,提前规划业务转型迫在眉睫,可转型谈何容易?新业务的市场调研、资源整合、客户开拓,每一步都充满未知与挑战。
从合作层面看,中非在一些涉及禁止领域的合作项目也陷入两难。小型工业、零售贸易等合作可能要紧急刹车,重新调整方向,寻找未被禁止的行业赛道。在合作过程中,还要严防坦桑尼亚公民协助中国投资者从事禁止业务,否则当地协助者将面临高额罚款或监禁,这无疑给本就复杂的合作模式合规性审查增加了难度。
这一政策的影响也引发了诸多争议。坦桑尼亚政府旨在保护本国公民利益、减少就业市场竞争、赋权本地企业家,其出发点似乎无可厚非。可从区域合作角度出发,肯尼亚投资、贸易与工业部部长就对此提出严正抗议,认为该措施违背《东非共同体共同市场议定书》中关于成员国间公平待遇的承诺,威胁区域经济一体化成果。
那么问题来了,外贸人们,面对这样的政策变动,我们该如何应对?是及时止损,彻底退出相关业务;还是积极探寻转型之路,挖掘坦桑尼亚其他合规领域的商机;亦或是联合行业力量,通过合理渠道与坦桑尼亚政府沟通协商,争取更有利的政策环境?欢迎大家在留言区分享看法,一起探讨破局之道 。